微调 不安静的地方政府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2-12-1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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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给超级大盘发“红包”,陕西省住建厅则称“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在中央政府强调“不放松调控”的大背景下,各地方政府一直表现得不是很安静,地方微调不断早已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当然,微调也有松有紧,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来观察。
11月9日消息,曾多次被指私下松绑楼市限购的贵阳市出台一项名为《贵阳市二环四路城市带开发建设配套政策措施》的文件,该文件包括了30条含金量很高的配套措施,再次传推出针对开发商的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措施包括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上,对按规划进行综合配套开发,有配套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面积4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棚户区改造项目(含项目中所有单体建筑)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配套商品房按标准的30%缴纳;对绿色建筑实施资金补贴等多种优惠措施。
贵阳此政策被誉为给超级大盘发“红包”。文件中提到的贵阳“二环四路城市带”,主要涉及二环路和机场路、甲秀南路、花溪大道、贵黄路(艺校至清镇段)沿线区域。覆盖了贵阳的几个超级大盘项目,其中包括花果园、中天未来方舟等。有分析人士指出,该政策其中对于40万平方米配套设施等相关规定,其实主要就是针对贵阳的“二环四路城市带”,相应地都是在给大项目一些政策上的拉动。
同样是西部地区,陕西省住建厅则称“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陕西省明确,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按照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销售税金等项目,确定合理利润率并控制在10%左右。
按照要求,各城市要划定区域并在媒体上公布各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区间;同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做好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管理工作,密切关注房价上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规定还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10日内,要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其中新建商品住房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及其他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均包含在住房价格中,不得另行收取。此外,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商品房销售之前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备案,备案价格应在所在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区间范围内。
另按要求,各地还要结合实际制定商品住房现房销售管理办法和现房销售支持政策,对条件成熟的区域或项目,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现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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