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了个房地产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2-05-09 16:40

有必要大声地告诉人们,是市场经济,是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打碎了隔绝在中国普通老百姓与住房之间身份差别等的诸多体制藩篱;而不是相反。

  一、房地产业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

  中国出现了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有四个客观原因。首先,是改善人民群众住房困难状况的迫切之需。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水平处于极其低下的状况。迫切的住房脱困需求和当时百废待兴的国民经济形成尖锐的矛盾。依靠政府、财政、公有制建房,依靠传统的福利分房,已经无法承受住房建设的巨大投入。发挥市场提高效率和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多管齐下,调动多方面的建房积极性成为了一个必然的选择。

  其次,是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迫切之需。在改革开放初期的十余年中,我们逐步完成了产品的市场化进程,但要素的市场化,特别是土地以及不动产的市场化进展不快。我国的房地产业发展实际上肩负着一个非常重大的历史使命。这个使命就是把住房这一在计划经济下归于国家所有、政府所有、公有制单位所有的资源不断媒介到市场中来。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国民财富中所占比重最大的这一部分资源进入市场,我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改革才能真正完成。

  再次,是加快城市化历史进程的迫切之需。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已经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改造城市、建设城市,扩张城市规模,迫切需要获取新的动力。房地产业发展不过是中国城市化的一个承担者、推动者。

  最后,也是最值得强调的,是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迫切需要。什么是全面的小康社会?明确说,就是大多数人有产的社会。从1980年到2000年的“翻两番”,社会利益诉求的重点是解决“温饱”,不断提高收入。在2001年到2020年的“翻两番”中,社会利益诉求的重心,已经发展为提高收入和实现私人资产的累积并重。实际上,在我国目前的房地产业发展问题上,“有房子住”、“改善住房条件”的目标是和“拥有自己的产权房”的目标密切交织在一起的。

  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是社会的进步

  中国需要房地产业,非得走市场化之路吗?很长时间来,相当多的声音质疑房地产的理由之一,就是这个产业、这个市场导致了两极分化,导致了社会分配不公,导致了富人疯狂聚敛财富,导致了“穷人买不起房”。

  这个质疑直指对市场经济的优劣判断。

  首先说,这个质疑有道理,有事实依据。但我们同时还是得说,而且是明确无误、坚定不移地说,市场经济是人类迄今最公平、最具文明价值的经济。

  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什么?是等价交换。等量价值相交换,这是市场经济的第一块基石。这个判断是谁说的?是马克思说的。

  等价交换不是公平么?多劳多得不是公平么?优胜劣汰不是公平么?但这还不是最能说明市场经济的公平性的依据。

  市场经济之所以是迄今人类的最公平的经济,在于市场经济是一种否定一切社会身份差别的经济。

  经济学认为,工业化导致了广泛的社会分工,才有了市场经济。区别于自给自足、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在市场经济下,人们得通过交易的方式和社会打交道。广泛交易才能确立分工,才能形成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而市场经济下的交易是完全否定一切人身依附关系,否定一切超经济强制,否定一切社会身份差别的交易。不论你是贵族还是平民、男人还是女人、丑女还是超女、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你爸爸是副部级还是老农民,不论血缘、种族、信仰,交易成功与否只取决于一个没有质的差别,只有可比较的量的差别的因素。这个因素就是用货币单位衡量的价格。100元和99元,其中每一单位货币,也就是每一元钱,没有任何质的差别。100元多于99元,差别只是量。于是100元成交,99元不能成交。

  这个社会约定有多重要?有了这个制度性的社会约定,社会化大生产下使用价值各不相同,也就是有用性各不相同的万千产品才有了在量上相互比较的基础,人类才找到了对抗王权、推翻贵族制度的经济制度,社会交易才能在高效率、低成本的基础上顺畅进行,有限资源才能不断地实现最优化配置。

  在福利分房制度下,所有单位都要为分房设立不知多少“打分”的条件。工龄、年龄、学历、厂龄、职务、职称、是否双职工、家庭人口,子女是否同性别,甚至出勤率、和领导的关系、一共上过多少次夜班等,都是决定“排队”次序的因素。这么复杂的因素,且不说不同因素之间根本无法相互比较,更大弊端是,在福利分房的每一环节实际上都存在着人为操作的可能,都存在着权力寻租的机会。这是公平吗?在福利分房下,“领导干部多占房”的弊端说了多年而始终无法革除,为什么?就是因为资源配置方式过多地依附于了权力。

  其实,人们今天面对的房价,不过是把诸多不可比较的因素全部外化为了一个叫做“价格”的东西。在价格这个唯一因素面前,人们尽管直观地感觉到了与住房之间的以货币单位衡量的距离,但人们在获取住房上有了早或晚、远或近、大或小的自主选择,有了根据自己风险承受能力利用信贷资源的机会。赋予每个人平等的、充分自主选择的权力,这本身就是一种公平。

  有人说,让收入水平各不相同的人在同样的价格面前“平等”选择,这怎么能说是公平呢?这个质疑很对。市场经济的公平性只是和此前各种人类经济制度相比较而言的,是有局限性和缺陷的。这种制度的确造就着差别,造就着富人更多占有资源,造就着结果的不平等。但这些是可以通过社会的再分配制度、保障制度加以校正和调节的。在社会还不具备建立更公平制度的物质基础之前,市场经济就是最优的选择。

  有必要大声地告诉人们,是市场经济,是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打碎了隔绝在中国普通老百姓与住房之间身份差别等的诸多体制藩篱;而不是相反。当你看得见与目标之间的距离时,这个距离不论多远,都是可以走得到的。当你的视线被体制障碍隔绝在目标之外时,那个目标根本不属于你。一个最显然的例证,如果不是有了一个房地产市场,农民几乎永远不可能在城镇获取住房。

发稿:陈淮审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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