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监局发布四条禁令 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作者: 见习编辑 刘满桃     时间: 2011-03-08 09:59:31    来源: [ 观点网 ]

 为减少贷款纠纷才出现,重庆银监局提醒市民,目前国家房贷政策日趋严厉,银行的房贷政策可能与市民的心理预期有较大的出入。

  观点网讯:3月7日,重庆银监局针对目前出现的“银行提高房贷利率”等房贷纠纷召开新闻通气会,并颁布了“四条禁令”,防止银行出现强行搭售基金、理财产品及乱收费等现象。

  该四条规定分别为: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政策,审慎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对于新办理的房贷业务一律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得任意突破;

  二是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三是严格履行放贷和沟通,对房贷新规出台前已受理的贷款,如果已就贷款优惠屡屡的执行标准签订了书面合同或承诺书,并且该合同或承诺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必须按照合同或承诺书条款执行。

  四是在办理个人放贷业务时,不得强行搭售基金、理财等产品,坚决制止乱收费。

  而对于银行强行搭售基金、理财产品,甚至乱收费的情况,重庆银监局表示,对于款帮销售,乱收费、虚假承诺等违规行为将予以严厉查处,具体措施为罚款、停止商业银行房贷业务,或责令整改等。

  此外,为减少贷款纠纷才出现,重庆银监局提醒市民,目前国家房贷政策日趋严厉,银行的房贷政策可能与市民的心理预期有较大的出入,市民在办理的房贷时最好保持合理的心理预期。

  若银行与客户就贷款优惠利率执行标准签订了书面合同或承诺书,且该合同或承诺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必须按合同或承诺书的约定条款认真执行,否则银行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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