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于12月21日出让两幅地块,分别为番禺区大龙街东环路西侧的限价房用地,及东圃镇前进村中山大道以南地块。
位于番禺区大龙街东环路西侧地块,属于二类居住用地,占地10325平方米,可建设用地7750平方米,建筑面积31000平方米,容积率为4,起始地价为1.14亿元,折合楼面地价约为3677元/平方米。
出让公告显示,此地块属于限价房用地。公告有明确要求,该地块所建房总建筑面积的85%必须以最高不得超过9000元/平方米的价格销售,并且首先要协助番禺区政府组号相关安置工作。
据称,这是广州在2008年中断限价地块供应之后,首次推出在限价项目用地。
而位于天河区东圃镇前进村中山大道以南的地块,土地面积为21517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35614.30平方米,容积率1.66,出让年限居住份额用地70年,商业、旅游、娱乐份额用地40年,其他用地50年。
此地以挂牌形式出让,履约保证金为4100万元,起报价20521万元。
据介绍,地块为天河区东圃镇前进村中山大道以南地块“羊城花园”小区的一部分,小区第一、二、四期已开发完毕,出让地块为第三期用地。且该地块建设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开发建设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
公告显示,该地块出让附带条件中指,原用地单位曾与被征地村签定《征地补偿合同》补充合同四份,约定用地单位另行提供建筑面积13141.752平方米商业物业或相等价值的商业物业补偿给被征地村,该约定至今尚未兑现;被征地村在该地块上有临时商业建筑5245平方米,原用地单位约定按人民币35万元/月的标准向被征地村支付补偿款,该补偿款累计人民币4970万元,至今尚未兑现。上述补偿须由竞得人与原用地单位及被征地村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解决并签定协议。
据悉,截至20日19:00时,两大地块仅有一家开发商报名参加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