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之发行已于2010年12月20日完成,预期债券将于2010年12月21日或前后于新交所上市。
观点网讯: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12月20日公告称,公司根据认购协议发行15亿元人民币(约2.25亿美元)以美元结算之8厘可转债券的所有条件均已达成,而债券之发行已于2010年12月20日完成,预期债券将于2010年12月21日或前后于新交所上市。
公告称,债券之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约相等于2.25亿美元),并已由牵头经办人提呈及发售予不少于六名独立承配人(起属于独立人士、公司及/或机构投资者)。
据资料显示,佳兆业该次发行债券所得款项总额将约为人民币15亿元,而发行债券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人民币14.72亿元。公司拟将该笔所得款项净额用作拨付在中国收购新的土地储备及拨付其房地产项目资金所需。
标准普尔评级服务机构已于12月13日发布研究报告表示,对佳兆业此次发行的15亿元人民币可转债授予“B+”的债务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