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评点:二次调控细则尚有五疑问需明确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0-09-29 22:36

5条细则合计846个字,可以说涉及到了方方面面,相比4月来的调控政策可以说更加严格。  

  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国家有关部委9月29日晚间再次出台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相比之前业内预料的房产税出台等问题,本次政策依然保有悬念,预留了后手。5条细则合计846个字,可以说涉及到了方方面面,相比4月来的调控政策可以说更加严格。

  一:修正之前的新政,更加严格

  相比4月新政,本次5条新政全部严格之前的调控,特别是在房贷领域,首次针对第一套房的贷款继续收紧,首付达到3成,更严格要求全国实施外地人不能提供当地收入证明限制贷款。全部限制第三套房贷款。

  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本条政策可以说提及了之前的重庆等地针对首套房返还个税等政策。避免部分政策被购房者认为利好盲目入市。

  另外提及将调整契税,相比之前的契税优惠,很可能继续取消。

  二:相比之前的新政更加全面

  本次5大细则虽然条目少于之前的国十条,但是政策全部为之前政策的升级,而且更加全面。针对房地产交易的全方位:供应、商品房税费、贷款环节、二手房交易、中介环节、保障房环节全部由严格的措施。而且本次新政贷款环节的政策全国实施,相比之前影响更全面。

  三:相比之前的新政执行细则更到位,更可执行

  相比之前的新政大部分为宽泛条文,本次5条细则大部分为可立刻执行的细则将给楼市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大部分细则都是针对最近调控出现的问题,例如利用消费性贷款购买住房等之前的政策漏洞都有涉及。

  可以预见的将出现市场出现新政后第一次反常上涨将在国庆期间就被遏制。特别是针对首套房也要严格执行3成首付。很可能使得购房者更加期待新政的效果,再次出现一次相比5-6月份更大的市场观望。

  四:相比之前的新政,5大细则调控更长远

  本次调控细则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相比之前的国10条,增加供应的细则更有力度。税费及金融政策限制炒作,而用增供来环节长期调整压力。

  五:5大细则加大检查力度

  本次新政,不仅提及针对市场的检查执行,更首次严格提及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之前部分执行不严的省市将在最近出现明显改观。而全国性的调控也就很难出现之前的二线城市新政后反而量价齐涨的局面。

  五大疑问:

  1:执行时间

  本次新政未提及首付3成等政策的执行时间,以北京为例,最近已经购房的首套房购房者是否需求补交首付等细则未明确。

  2:执行期限

  相比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优惠三年期。本次政策未提及执行时间,也给市场一定的疑问。

  3:各地如何出台细则

  本次政策,相比之前的政策要求:遏制部分过快上涨的城市价格上涨而言,本次政策对各地的要求更加严格,对执行不力的地方将严格约谈也表示了中央的决心,后续需要看各地的执行情况。

  4:是否还有后手

  相比之前市场预计的房产税,本次5条依然未出,这将给市场的威慑力更大,相比之前的政策,本次系列政策加上之前的国土部住建部两部委对土地市场的要求,可以预见还将有部分细则政策出台。对市场的影响已经可以预计将比4月份更加严厉。

  5:价格是否会立刻下调

  相比4月份史上最强调控带来的量跌价停滞,本次系列政策将严格打击开发商及炒房客对新政的短期停滞期望,10月成交量立刻大跌已经可以预见,但是是否会出现价格大跌有待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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