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新湖中宝8月9日晚间发布公告,已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文件,同意公司与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泰保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亿元,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
公告称,新湖中宝与其他7家公司组成的筹备组将在2010年7月23日起1年内依法完成筹建工作。筹建完毕后,筹备组将及时上报开业申请,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新湖中宝表示,由于锦泰保险目前处于筹建期,能否筹建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8月5日,保监会公布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资金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该《办法》将于2010年8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