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7月28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表示将探索开展农村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
《意见》表示,政府将开展试点工作,部分地区农民可以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意见》没有披露试点的具体推出时间,也未指出哪些地区会被列入试点范围。
《意见》还称,试点将仅限于城镇化和农业化程度高的地区,并强调必须按照依法自愿原则。试点将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前提下开展。
此前曾有官员公开反驳了有关允许用农村用地作为抵押品的观点。因为在中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下,大多数农村居民拥有农村承包地用于耕作、宅基地及农房作为住宅,二者是农民的重要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