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8日晚,世茂股份发布公告称,已签署了一份买方信贷借款合同,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将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财富时代置业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
公告显示,公司大股东绥芬河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52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为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已于2010年7月22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证券质押登记手续;青岛海尔家居集成股份有限公司将为上述买方信贷承担连带责任。
截止目前,大股东绥芬河持有公司股份总计为2392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4%,其中质押股份数为219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3%。
6月9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鉴于国家有关房地产行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董事会计划同意撤销股东会早前通过的2009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09年7月,世茂股份提出增发融资20亿元的方案。根据计划,该次增发的增发价将定为13.81元每股,合共融资20亿元左右。其中17亿元将用于旗下的项目开发,另外3亿元用于补充企业运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