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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落实国务院要求 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作者: 见习编辑 李娟     时间: 2010-04-18 22:28:46    来源: [ 观点网 ]

工行表示,决定从4月16日开始,正式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观点网讯: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工商银行总行4月16日表示,已开始正式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农、中、建、交四大行也表示将严格执行国务院房贷新政策,目前正在研究实施细则。

  工行表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要求,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决定从4月16日开始,正式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新签订合同和审批的个人住房贷款实行新规: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召开行长办公会,传达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部署落实国务院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政策措施的各项工作,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抓紧督促金融机构学习贯彻国务院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政策要求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细化贷款操作细则,并积极做好政策执行情况监测和执行效果评估工作,及时报告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除工行外,农、中、建、交四大行也表示,严格按照国务院下发文件执行房贷政策,目前正在研究实施细则。

  建行总行有关人士表示,建行将就客户不同的风险情况,考虑首付款比例、信用等因素,对房贷政策进行细化和差别化调整。

  目前,中行的房贷标准是,对自住型购房客户,利率执行比率不得低于央行基准利率的85%;对于投资型购房客户,利率水平不得低于央行基准利率。此次房贷新政出台,中行正在研究实施细则,并将严格执行新政策。

  农行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农行有关业务部门正在起草相关文件,近日将下发全国各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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