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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政:预售房源10天内公开 明码标价
作者: 冰浪     时间: 2010-04-18 17:14:12    来源: [ 观点网 ]

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求在规定的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观点网讯:日前,福建省全省建设与房管部门紧急开展已批准预售商品房项目清理工作,要求在规定的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对清理出来的未开盘商品房,提出限期公开销售等处理措施。清理工作在5月中旬结束,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据介绍,福建省全省各地赶在5月20日前,对2009年1月1日以来批准预售的所有商品房项目,对照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可售房源信息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情况,深入现场摸清未售的房源状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求在规定的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福建省还要求,各地加快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实时更新可售房源信息,确保房源动态信息与实际相符;加强预售许可批后监管,建立健全商品房销售现场巡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投诉反映的已批准预售但未全部公布房源、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的商品房项目,要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整改,将已批准预售的房源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逾期未整改的,要暂停其预售资格,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此外,有消息指出,3月下旬开始,部分城市再度出现地价、房价上涨势头,商品住房交易均价呈上涨趋势。其中,福州市区连续三个月均价突破1万元;厦门市岛内均价在1.5万元以上。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福建省住建部门将采取“促开工、促投资、促上市”措施,加快项目审批,加强跟踪督查,实施项目跟踪协调和服务,督促开发企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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