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民众自己可以解决问题,那还要警察干吗?
周末去澳门,发现和半年前比,街头多了很多军装警察,不单单是在喷水池这样人群聚集的地方,就连大利茶餐厅,下午三点开始卖猪排包的时候,也出现了两个军装警察站在路边。在香港,习惯了随处都可以看到警察在大街小巷巡逻,这还没有包括那些我看不出来的便衣。当然有好处,在香港总是觉得特别安心,因为出了事情,前后左右,或者打个报警电话,警察很快就到。而澳门,印象之中,一直很少在街头看到军装警察出没巡逻。
看了当地的报纸,才明白为何眼前看到的警察多了。原来去年,内地来的小偷多了很多,他们专门到那些游客集中的地方,特别是手信店,门口还有两个人把风。小偷们很猖狂,遇到被店员揭发,他们会去恐吓店员,要他们下班小心,当心被报复。还好澳门警方很快采取行动,增加军方和便衣警察人手,商铺都装摄像头,方便警方追查,商店也鼓励店员举报,给与举报员工二百元一次的奖励,于是半年下来,从原本的每天二到三宗偷窃案,变成了现在三四天一宗,而内地小偷人数也开始减少,而且转移阵地,在公共汽车上出没,因此媒体提醒大家坐公车要小心自己的财物。不过也出现了新的生力军,南亚裔的小偷,但就没有那样猖狂。
也怪不得,去市中心一家餐厅吃饭,是那种很有名,但是装潢很简陋的老店,看到门口两个穿制服的尼泊尔保安,楼上还有一个尼泊尔保安一直看着监视器。原本很好奇,为何要请如此专业的保安,因为这些尼泊尔籍的保安,大多是退役的英军,身手不凡,香港的那些富豪身边一般都有好几个,仔细想想,这种小店一顿晚饭现金流量也不少,除了警察,自己用一些专业的安保手段,更加放心。
想到最近这两天在内地大家非常关心的大学生抓小偷被刺身亡的事情,其实,要改善治安情况,肯定不是依靠民众的自发力量,需要的是执法者的震慑力量以及执法效果。如果犯法的人知道,自己被执法者抓到的机会高了的话,相信会收敛很多,况且,小偷和执法者作对,或者威吓对方的机会,远远低于对待自发的民众,因为如果小偷们连执法者都不怕,那问题就太大了。
所以,与其鼓励民众见义勇为,奋不顾身,表彰那些“民间反扒队”的行为,还不如鼓励民众勇于举报,并且让民众看到,举报之后会有雷厉风行的行动和立竿见影的效果,并且在公共场所增加配套设施,而在非公共场所鼓励配套设置的装置。
如果民众自己可以解决问题,那还要警察干吗?当然,事情肯定不是绝对的,如果一群人眼睁睁看着一个小偷拿刀袭击别人而毫无行动,甚至把自己当成围观者,那要问,小偷的猖狂,旁观者的冷漠,是谁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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