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供需结构失衡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存在较严重的供需结构失衡。具体表现为:
一是新建的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不足,而高端住房却供给过剩。据对北京、上海、天津、西安、武汉、杭州等城市房屋销售情况调查,去年销售的商品住宅中,一百二十平方米/套以上的住房都在40%以上,最高的超过60%,中小套型住宅比例偏低。同时,据建设部门统计,2006年初,在40个重点城市新上市的商品住房中,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19.18%;2007年10月份,这一比重有所提高,但也只有25.77%,与现行政策规定的调控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是廉租房供给很少,政府重视不足,覆盖面小,未以开发廉租房为政策重心。同时经济适用房的供给不能满足需求,而且政府以提供经济适用房为主存在很多问题(发达国家和香港政府主要以提供廉租房为主)。
三是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发育缓慢,二手房的供给亦不能满足需求。
4.房地产业对金融依赖程度较高,蕴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
我国的房地产对金融的依赖程度很高,远远超出发达国家对金融的依赖程度,积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房地产信贷增长过快。2007年10月末,全国商业性房地产贷款余额达4.69万亿元,同比增长30.75%;比年初增加1.01万亿元,占同期商业银行全部新增人民币贷款的28.9%。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6192亿元,同比增长35.57%。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10月末余额达到4502.2亿元,比年初增加960亿元,同比增长34.87%。
二是房地产商自有资金比重低。我国的房地产的开发建设,投资商多数欠缺资金,例如上海,房企的自有资金2001年仅为18.84%,2002年为17.53%,2003年为16.94%。据统计,我国80%左右的土地购置和房地产开发资金,是直接或者间接地来自银行贷款,而个人通过按揭贷款买房的人,占全部购房总数的比例高达90%;同时,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负债率远高于世界公认的50%举债的警戒线,多数企业达到75.8%,个别地产超过80%。这意味着房地产市场的绝大部分风险系在金融机构身上,使得我国的房地产金融面临着较高的金融风险。
三是商业银行过度竞争。目前,房地产贷款,尤其是个人住房贷款仍是各银行的优质资产,商业银行间的业务竞争日益激烈。为了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部分商业银行基层行采取变通、变相或违规做法,降低贷款标准,减少审查步骤,放松真实性审核,严重影响银行资产安全。2006年有关部门对16个城市的住房贷款抽样调查发现,平均22.31%的借款人办理贷款时未曾与银行直接见面。郑州、北京、杭州、广州等城市该比例分别高达46.31%、35.4%、32.83%和32.2%。
四是住房贷款管理薄弱,“假按揭”贷款风险显现。少数银行的分支行对房地产贷款“三查”制度不落实,甚至为了规避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政策规定,与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共同虚构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开发贷款转换为住房消费贷款,将一些销售困难的楼盘以“假按揭”方式帮助开发商套现。
5.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
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服务和服务管理的各个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一段时期以来,个别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误导市场预期,人为造成市场紧张,恶意哄抬房价,带来一些项目的房价短期内非正常上涨。而且随着房市的不景气和房价的下跌,一些原来被遮掩的问题开始暴露,为减少损失,一些房地产商和中介机构就加大了其机会主义行为,使得市场秩序的混乱程度在短期内可能进一步加剧。
三、此轮调整的必然性
综合来看,此轮房市调整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1.房价过高,涨速过快是行业调整的内在原因
从2004年初,我国的房地产业进入一个新的周期,伴随着住房市场化、货币化的深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和对外开放的扩大,使得我国住房方面的需求极大被释放,进而使我国的房地产投资额、建设面积和房价也大幅上升。其中2004年-2007年投资额增长率分别为29.6%、20.9%、25.3%、30.2%。而房价的涨幅也是过大过快,2004年-2007年全国平均房价的涨幅分别为14.4%、6.5%、5.5%、9.7%;而一些城市的房价的涨幅则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涨幅,2007年,北京、深圳的房价涨幅分别达到了44.5%、51.2%,其它不少城市也出现了大幅上涨情况,这样的上涨速度显然难以持续。
而根据我们的测算,2007年底深圳的房价收入比达到17,北京、上海也分别达到14和13,这意味着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需要10多年不吃不喝才能买一套普通住宅,房价泡沫已经非常明显。国内多数大中城市的房价收入比也超过了10,而发达国家城市房价收入比普遍都低于7。
另外,从东京、香港两个著名高房价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情况来看,我国一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也偏高。东京在1964年到2003年40年间,经历了日本地产的繁荣和泡沫,在这期间,其市区的房价收入比在泡沫破裂前最高达到23,整个历史时期中最低为8,中位数为10。总体来看,70年代的日本与我国目前在宏观经济、发展模式、国际环境等方面有较多的相似之处,这段时期东京的房价收入比稳定在9-12之间。1994年到2006年的香港,房价收入比在97年地产危机前最高达到20,房地产泡沫破灭后最低为7,中位数11。我国一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2007年底约为15,与东京、香港相比,都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部分城市如深圳甚至接近香港地产泡沫破灭时的水平。
因而,从国外的经验、我国1992年-1994年海南房地产的走势以及我国的房价收入比可以判断出,我国的房价已普遍偏高,超出了居民的可承受能力,集聚了一定的泡沫成份,有其调整的内在动力和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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