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之配售事项
本公布乃根据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刊发。
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四日(交易时段后),配售代理与本公司订立配售协议,据此,配售代理同意尽力促使承配人(其及彼等之最终实益拥有人(如适用)并非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于配售期内认购本金总额最多达2,000,000,000港元之债券。债券将按1,250,000港元之面值配售。
承董事会命
天誉置业(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余斌
天誉置业 内幕消息 债券之配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