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讯:7月7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宣布2014年6月份及1至6月未经审计的合同销售及订购资料。2014年6月单月,越秀地产录得合同销售金额约31.33亿元,合同销售面积约24.74万平方米,同比分别上升192%和174%,环比分别上升60%和55%。
2014年1至6月期间,公司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106.30亿元,同比上升23%;累计合同销售面积约83.56万平方米,同比上升35%。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占2014年合同销售目标人民币220亿元的48%。
累计合同销售及订购金额合共约为110.75亿元,合同销售及订购面积合共约87.30万平方米。
在项目销售上,数据显示,越秀地产位于广州科学城的三个楼盘——岭南山畔、岭南雅筑和岭南林语,半年合计贡献合同销售金额近20亿元。广州南沙滨海花园和广州星汇金沙半年合同销售金额分别达到约11亿元和8亿元。
此外,广州区域之外的武汉星汇云锦和武汉星汇君泊,半年合计贡献合同销售金额近11亿元。位于长三角的昆山可逸兰亭也录得近8亿元的合同销售金额。
对于目前获得的销售业绩,越秀地产管理层表示:“尽管上半年房地产市场环境复杂多变,但公司通过准确预测市场走势,借助多元化的营销策略和灵活的销售手段,取得了良好的销售成绩。
并且,根据公司2014年的推盘节奏,2014年上半年的合同销售情况,符合管理层预期。展望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推售现时热销的楼盘,并根据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适时推出位于广东省内外的多个新项目。我们对完成今年的销售目标充满信心。
除了销售飘红外,越秀近期的出售项目和融资动作依旧值得注意。
6月24日,越秀地产公告宣布,于6月23日收市后,公司附属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拥有95%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及方兴环球(作为买方)订立框架协议。
根据上述协议,将分三批出售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华明路4号共7个单位,及持有相关单位的公司的股东贷款。出售的总代价为近7.15亿元(约8.93港元),当中股东贷款为3.1亿元(约3.9亿港元)。出售事项完成后,越秀地产预期将录得出售事项收益(除税前)约4.3亿元(约5.37亿港元),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作越秀地产的一般营运资金。
越秀地产称,此次出售事项乃有关集团的非核心资产,故出售事项符合集团出售其非核心资产并调整资产组合的战略。
对于出售此物业的原因,越秀地产内部人士对观点新媒体表示:“因为自持收利润率不高,所以把仅有的商业部分1.93万平方米全部卖给方兴环球,目前该项目自持部分,仅剩星汇云锦住宅的配套。”
除了此次通过销售物业获取营运资金外,越秀地产仅在六月份就订立三笔融资协议。
其中,在6月26日,越秀地产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贷款人”)订立一份融资协议,据此,贷款人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之规限下提供最多达12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由融资协议日起计36个月。
越秀地产6月15日公告与一间银行订立一份融资函件,为5亿港元的现有定期贷款融资提供再融资。据此,银行分别提供两笔最多达2.4亿港元及2.2亿元人民币的3年期贷款融资。
此外,6月4日,越秀地产公告已向联交所提出申请,2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以仅售予专业投资者的债务证券的方式在6月4日后12个月内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