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交所于2022年8月10日公布,上市委员会根据上市规则,决定取消勒泰公司股份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除牌决定)。股份最后上市日为2022年8月12日。
一些有兴趣参与公司重组的潜在投资者曾经与清盘人接洽。然而这些潜在投资者均未有表示进一步兴趣订立任何重组框架。截至本公告日期,清盘人并未就此与潜在投资者订立最终协议。
勒泰集团将根据上市规则第3.10(1)和3.21条,在切实可行情况下物色适当人选填补董事会临时空缺以出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一些有兴趣参与勒泰集团重组的潜在投资者曾经与清盘人接洽。于本公告日期,清盘人仍与该等潜在投资者磋商,并未就此订立最终协议。
勒泰集团股份自1月21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有关买卖仍然暂停进行,并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赵伯琛已呈辞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职,且不再担任该公司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自2021年1月21日起生效。
此前于2021年1月26日,高等法院颁令,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苏文俊及庄日杰获委任为勒泰集团的共同及各别清盘人。
由于张妍有意投入更多时间于联席行政总裁职务,张妍已呈辞董事会副主席,且不再担任本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成员。杨少明有意在个人业务中投入更多时间,彼已辞任非执行董事职务。
勒泰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发布短暂停牌公告指,将于今天(21/1/2021)上午九时正起短暂停止买卖,具体原因未提及。
勒泰集团公告称,呈请的聆讯已于1月19日进行,并保留判决。公司将另行刊发公告,以告知股东有关判决被下达时。
赵伯琛有权就彼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而享有董事薪酬每年36万港元,此乃参照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及职责以及现行市况及惯例厘定。
因公司无法偿付工商银行向勒泰商业有限公司(勒泰集团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提供的贷款约14.25亿港元及相关利息,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已于7月28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呈请。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28日根据高等法院公司清盘案件2020年第233宗针对勒泰集团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清盘呈请。
勒泰集团将其主要归因于集团的销售物业收入减少、集团租金收入减少及受到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于2020年初爆发影响,房地产市场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