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无法偿付工商银行向勒泰商业有限公司(勒泰集团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提供的贷款约14.25亿港元及相关利息,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已于7月28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呈请。
观点网讯:11月2日,勒泰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呈请清盘令聆讯已押后至2021年1月19日。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8月11日,勒泰集团曾发公告披露,因公司无法偿付工商银行向勒泰商业有限公司(勒泰集团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提供的贷款约14.25亿港元及相关利息,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已于7月28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呈请,以要求法院作出将勒泰集团清盘的颁令。呈请原定于2020年10月28日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聆讯。
勒泰集团表示,考虑到潜在清盘令对股份转让及发行公司股份的影响,公司正寻求法律意见向法院申请认可令,并将与呈请人磋商,寻求友好解决呈请。
审校: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