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平安银行惠州分行鉴于中天金融贷款到期无法清偿,但作为上市公司,中天金融有重生价值和挽救的可能,以中天金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中天金融所在地管辖人民法院,即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中天金融进行重整。
中天金融董事会认为,中天物业和中天口腔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公司本次为中天物业、中天口腔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4日决定对中天金融启动预重整,并于2023年5月11日指定中天金融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负责预重整期间的各项工作。
该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中天金融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15.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4.99%;涉及诉讼担保95,029.9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2.02%。
根据相关规定,中天金融股票自5月19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该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2023年5月15日,中天金融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七个交易日低于1元,预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
中天金融股票于2023年5月5日、5月8日、5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于2023年4月26日向贵阳中院申请公司重整。在申请审查程序中,平安银行惠州分行于2023年5月4日向贵阳中院申请对中天金融启动预重整。
前款规定的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截至2023年5月4日,中天金融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通知,尚未收到贵阳中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中天金融预计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中天金融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242.83亿元,占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4.20%。
中建四局的仲裁请求包括:1.裁决贵阳房开向中建四局给付欠付工程款6.34亿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裁决贵阳房开向中建四局支付进度款利息4272.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