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证实调整绿城收购事项 或与另一方合伙进行
来源: [ 观点网 ] 时间: 14-12-01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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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融创中国正考虑可能调整收购事项(「可能的调整」),当中可能涉及(其中包括)在全数退还该公司已支付的代价后终止收购事项或对将予收购的标的股份及其他条款作出调整。
观点网讯:12月1日早间,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披露了收购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最新消息。
最新公告称,收购事项须待达成(其中包括)以下条件,方可交易完成:该公司满意香港证监会不会表示任何人士需因买卖协议项下的交易而应根据收购守则作出全面收购责任。根据买卖协议,上述条件不能获豁免。
融创中国已向香港证监会提交申请,向其寻求确认收购事项将不会触发收购守则项下任何一方的全面收购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期,香港证监会并无裁定收购事项将会触发任何一方在收购守则下的任何全面收购责任,但香港证监会已表明关注收购事项在收购守则下可能造成的影响,而各方不应继续交易完成,直至相关问题已获解决为止,截至本公告日期此立场维持不变。
目前,融创中国正考虑可能调整收购事项(「可能的调整」),当中可能涉及(其中包括)在全数退还该公司已支付的代价后终止收购事项或对将予收购的标的股份及其他条款作出调整。
可能的调整可能须得到融创中国股东批准及/或在收购守则下可能会造成影响。如果融创中国根据可能的调整继续进行收购事项,则其拟与另一方合伙进行。
融创中国还称,无法保证上述公告所述的任何交易将予落实或最终得以完成。该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其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11月28日,融创中国曾公告称,收购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融创中国表示,公司正考虑可能对收购事项作出调整,而需要额外时间收集及准备将于通函内披露的相关资料。因此,寄发通函的日期将须进一步延迟至2014年12月31日或之前。
融创中国11月24日发布的公告显示,融创董事会已注意到若干媒体报导,有关融创收购绿城事项完成之前向卖方支付全部对价款项。融创确认,应卖方要求的情况下已向卖方支付完成全部对价款项(不包括根据买卖协议买方享有的目标股份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相关的末期股息金额),旨在(其中包括)以便公司持续对目标公司实施尽职审查,及在经营上参与目标集团的项目公司及其他国内公司的管理。
融创中国强调,在交割完成前支付上述金额予卖方,旨在使公司在收购事项上更为顺利,以及防止在交割完成前的过渡期内目标集团的经营及表现受到任何不利影响,从而保障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11月27日,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就有关大股东出售股权予融创中国发布公告称,宋卫平和寿柏年正考虑股份出售的可能变动,尚未达成任何决定。
绿城中国11月27日晚间的公告显示,绿城中国主席宋卫平及绿城中国常务副主席兼行政总裁寿柏年告知绿城董事会,香港证监会表示对收购守则对股份出售可能构成的影响存疑,且订约各方不应进行交易完成,直至相关事宜获得解决为止,有关情况于公告日期仍然维持不变。
宋卫平及寿柏年进一步告知董事会,股份出售的卖方(即Delta(宋卫平的全资附属公司)、Profitwise(寿柏年的全资附属公司)、Wisearn(夏一波的全资附属公司))将不会完成交易,仍须等待相关事宜获得解决。
绿城中国证实,宋卫平和寿柏年等已收取股份出售的总代价,公司亦已委任融创中国指派的若干人员参与中国部份附属公司及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由于交易尚未完成,故融创尚未有人员进入绿城的董事会,董事会继续负责管理本公司业务。
根据此前媒体于11月23日的报道,融创绿城自11月19日就宋卫平回归纠纷展开谈判,得出两种可行方案。初步方案为:第一,宋卫平在12月31日前把包括本息在内的钱全额还给融创,终止原协议执行,融创交还管理权,全面退出,宋卫平顺利回归;第二,如果届时宋卫平还不出钱,除了执行原收购协议外,宋卫平与寿柏年剩余部分合计18.55%股份,将由融创与九龙仓各收购一半,从而宋氏彻底退出绿城。
融绿并购案纠纷的升级是在11月19日,当日晚间,宋卫平核发田强免职令,同时任命应国永为绿城集团总经理。免职令核发后不到五个小时,以田强为代表的绿城11名管理团队发布联合声明,拒绝执行宋卫平的免职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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