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杭州市政府近日发布了《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4月1日施行以来,强调根据土地等级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不对公租房租金“一刀切”,对租金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
《办法》规定,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租金在综合考虑房屋建设、维修和管理成本的基础上,结合承租人承受能力,按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制定。
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并成功申请到公租房的家庭,租住公租房的租金可获30%-50%减免。
具体来看,土地等级将根据离市中心的距离、周边配套等因素确定,公租房租金将据此科学划定。低收入户的租金减免也要看土地等级,租赁1-2级土地等级公共租赁住房的减免租金30%,租赁3-4级的减免40%,租赁5-8级的减免50%。住得越偏远或配套不够理想的地段,减免额度就越高。
此外,《办法》还对公租房设立了严格的退出机制。规定自取消公租房资格之日起,承租人有一个过渡期限,最多可以住3个月,这3个月内租金不变,如果超过期限,必须按标准租金的3倍缴纳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