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下午16:30,在楷林国际22F会议厅,楷林置业“阳光合约”施行情况通报会正式开始。与会人包括楷林置业全员、楷林物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楷林两个新项目参建各方代表。
会议开始,与会人员共同观看楷林十周年专题片,回顾、了解楷林十年发展历程。接下来,会议通报了楷林置业创办十年来对“阳光合约”的坚守及施行情况,诸如拒收合作方礼物、婉拒客户现金答谢等事例,对于与投标单位串标、接受合作单位宴请等违背“阳光合约”的相关当事人,楷林在本次会议上也公开了对他们的处理决定--辞退、在公司网站上公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等。
之后由楷林两个新项目参建各方代表一一发言,大家表示,在未来合作过程中一定遵守楷林“阳光合约”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严格履约,确保工程质量,共同打造精品工程。就像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晓保所说的那样:要想与楷林合作,必须凭实力说话;要想与楷林人成为朋友,必须把工作做好。
合作单位代表发言完毕,楷林置业总经理李建彬公布了2011年履行“阳光合约”的楷林人优秀代表,并宣布公司给予他一万元现金奖励。之后,李建彬总经理再次重申了楷林施行“阳光合约”的宗旨,呼吁合作单位与楷林一起为打造“阳光合约”而努力,并郑重宣布,今后若有违反“阳光合约”的事情发生,对于合作方,楷林将解除与之签订的合作协议,对于当事人,楷林将绝不手软予以开除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楷林欢迎所有合作方积极举报在合作过程中违规的当事人,楷林将视情况给予不同奖励。
最后,楷林各部门负责人与参建各方代表共同签署了下述《合作宣言》:
一、在遵循合同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应遵循“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的原则,真诚合作,彼此相互兑现承诺。
二、甲方工作人员应恪守工作纪律和行为准则,不得接受乙方任何方式的宴请,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三、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不得以帮助亲属、朋友等名义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变相贿赂。
四、甲乙双方有责任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对廉洁合作执行情况进行互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