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21日,南京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向南京媒体表示,南京市正在研究商品房申报价格限时限量控制办法,即在同一段时间限制高档楼盘集中上市的数量,以防止房价在短时间内大幅上涨。南京还将合理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针对南京限购细则中的“开盘价应与申报价一致”的规定,该负责人称,开发商开盘后可以自主下调价格。但在申领预售许可证时候申报的价格必须与开盘价一致,申报价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调高需要重新申报。
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商品房经营者可以自主制定下调价格,并重新制定商品住房价目表,但必须要公开标示价格及相关享受条件。
其解释,这项政策的目的是遏制部分申报企业虚高报价,如果运行中,开发商想降价,是完全可行的。但开发商在向政府部门报价时,应同时标明相关的折扣和优惠条件,在销售现场公示的楼盘开盘价和优惠也应该和政府部门申报价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