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20日,宁波发布了限购细则。细则指出,在宁波市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及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宁波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宁波无房的非宁波户籍居民家庭,暂定限购1套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宁波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宁波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宁波向其售房。
而此前北京出台的限购令,对于外地人的购房,要求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外,必须是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居民家庭。是连续而非累计计算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此外,宁波建设部门表示,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联网进程,在2011年10月底前实现全市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