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11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七次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福建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目前,阳光城已与福州麒欣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福建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以37495.39万元受让麒欣商贸持有的福建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5%的股权。另外25%的股权则由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持有。
通过此次受让,阳光城将间接获得福建汇泰旗下的位于福州市台江区的一宗地。
该地块在台江区,位于鳌峰路北侧,为原蔬菜及家禽批发市场一期地块,土地面积为4528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居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配套商业建筑面积规定不超过4000平方米,以高层建筑为主,容积率在3.0以下,建筑密度在23%以下,绿地率在30%以上。
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97800万元。截至今日,该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已支付48900万元,剩余土地出让金依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阳光城称,此次受让符合公司“区域聚焦”战略,将会增加公司在福州的土储,有利于保持企业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