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21日,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发布《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显示,未来5年,深圳市将建设各类住房54万套,其中,建设和筹集保障性住房24万套。而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也将由“十一五”期间的20%提升至44%。
除了量的增加外,该意见还提高了保障房的建设规格,并进一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意见稿指出,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双困和低收入居民家庭的居住水平提高到15平方米以上;将常住人口住房自有率从现有的40%提高到50%。
与此同时,规划对保障房的开工率及筹集率作出了明确的要求。
意见稿指出,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筹集中,保障性住房的开工率必须达到80%、筹集率必须达到80%、竣工率要超过60%,供应或分配的比率最少要达到50%。另外,“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供应目标中未完成的部分,必须在“十二五”期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