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28日,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其《关于2009年度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自动失效。
2009年8月28日,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 年度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厦门建发提出,以公司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243,194,856 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当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为人民币30亿元,计划投入到公司位于厦门、南昌、重庆等地的7个项目。
建发表示,鉴于目前国家有关房地产行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公司未能在配股议案有效期内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