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关于广州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8月26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中提出,已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政府待建土地、闲置土地,用地单位提出申请的,经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设立临时性公共停车场,以解决闲置土地周边的停车矛盾。
同时,草案还对新建住宅的停车位标准作出了规定,即新建住宅区建筑面积至少每百平方米配建一个停车泊位。不过草案用对此也作出了弹性规定,其指出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应根据城市发展、区域布局和建筑物性质、停车需求变化等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