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据福州市国土局的出让公告,福州将于18日出让8幅地块,其中6幅为纯商业地块,剩余2幅为商服、住宅地块。
公告资料显示,挂牌出让的8地块中,涉及住宅用地的分别为:宗地2010--16号地块,位于仓山则徐大道东侧,原汽车客运南站,面积58.45亩;宗地2010--22号地块,位于仓山浦上大道北侧,闽江大道西侧,江夏小区东侧地块,面积104.44亩。
其中江夏小区地块,要求商业建筑面积需占总建筑面积的70%,酒店式公寓面积仅占总建筑面积的30%,不得建成套住宅。
除了上述2地块,本次拍卖还将推出6幅为纯商业地块。
宗地2010--15号地块,位于仓山区,鼓山大桥连接线东南侧地块,出让面积21.51亩;为商服办公用地,且限定给具有液化天然气经营资质的竞买人。
宗地2010--17号地块,位于仓山区,南江滨东路东段西南侧地块,出让面积112.98亩;主要为商业办公用地。要求竞买人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集团)和总部均设立于福州,且2009年企业资产总额达50亿元以上(以审计报告为准)。
宗地2010--18号地块,位于台江区,连江中路与江滨大道交叉口东北侧,金融街B1地块,出让面积13.6亩;宗地2010--19号地块,位于台江区,江滨大道北侧,光明路西侧,金融街B2地块,出让面积12.17亩;宗地2010--20号地块,位于台江区,连江中路东侧,光明路以西,金融街C1地块,出让面积14.18亩;宗地2010--21号地块,位于台江区,连江中路以东,光明路西侧,金融街C2地块,出让面积16.46亩。其中金融街B1、C1、C2三地块,竞买人须为金融机构(以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金融街B2地块,要求竞买人总部机构设立于福州的省属国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5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