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世茂房地产于5月1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根据昨日签署的一份信贷协议,世茂房地产将获得4.4亿美元和1.56亿港元的多种货币定期贷款融资,期限为36个月。
公告称,信贷协议由世茂房地产作为借款人、若干公司附属公司作为担保人,渣打银行、汇丰银行、东亚银行、恒生银行及三井住友银行作为委任协调安排行及若干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订立。
协议规定,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一种,则贷款融资的承诺可予取消,而贷款融资的所有未偿还款项或会即时到期并须偿还。包括:许荣茂及其家族不再为公司单一大股东;许荣茂及其家族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实际权益少于51%;不再有权指示公司管理层;不再担任董事会主席。
截至公告发布前日,许荣茂及其家族实益拥有世茂房地产已发行股本约5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