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22日上午,黄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据称,黄光裕一方将对3项控罪均提出异议。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2月12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三项罪名。
黄光裕案于4月22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公司董事长许钟民、黄光裕妻子杜鹃一并出庭受审。两家被告单位——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派出代理人应诉。
据悉,4月14日、1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此案举行了庭前示证。黄光裕案控辩双方在为期一天半的示证过程中,主要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发表了看法。对于涉及此案定性的关键证据,如非法经营罪的营利性认定,内幕交易罪中的有无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等问题,控辩双方各自观点鲜明,但没有就此展开,仅仅点到为止。在检方出示的上百组证据中,黄光裕本人对部分证据提出了异议。
对于被控单位行贿罪,国美电器曾于今年3月1日发布公告称:没有发现公司的任何资产和资金被挪用及用于起诉书中所声称对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行贿的用途。这一声明显示了国美对单位行贿事实不予认可,以此推断,国美有可能在辩护中否认单位行贿指控,并主张定性个人行贿。这将明显不利于同案被告——国美集团前董事会主席黄光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