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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发上年收益37亿 集中发展长三角
作者: 梁嘉欣     时间: 2010-04-21 00:48:10    来源: [ 观点网 ]

2009年明发集团综合收益约为36.81亿元,同比上升78.6%;录得毛利15.319亿元,同比上升35.0%。

  观点网 梁嘉欣 4月20日,明发集团公布2009年全年业绩。2009年明发集团综合收益约为36.81亿元,同比上升78.6%;录得毛利15.319亿元,同比上升35.0%。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为9.875亿元,同比升120.2%,并较招股书利润预测额外上升14.6%。

  明发表示,利润上升主要因为集团2009年交付予客户的总建筑面积增加,以及在投资物业的公允值收益同比增加4.146亿元。

  2009年,明发集团销售并交付予客户的物业总面积约为69.23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25.7%。这是由于南京明发滨江新城当中大量已竣工住宅单位交付予客户所致,相关建面达58.94万平方米。

  明发集团2009年物业平均售价为5150元/平方米,同比下跌44%。平均销售成本为3002.8元/平方米,较2008年下跌25.3%。明发表示,售价及成本下跌主要归因于所出售物业的种类及比例。

  例如,明发2009年出售及交付较多南京的住宅物业,但2008年则出售及交付较多厦门的商用物业,而商用物业的售价较住宅物业高,住宅物业的销售成本则相对较商用物业的销售成本低。

  截至2009年末,明发集团向客户出售的预售物业的总建筑面积为31.67万平方米。

  公告披露,明发集团已于淮安、扬州及厦门收购三幅地块,建面分别为15.4万平方米、22.1万平方米及23.75万平方米,有关收购事项已于2010年3月前完成,用以增强及补充土地库存及储备。预期可供销售/租赁的总建筑面积将约为222.52万平方米。

  此外,明发表示,日后将不会继续进行马鞍山项目,故原收购计划划拨的所得款项净额1.66亿港元,将拨作其他土地收购项目使用。截至目前,董事会仍未锁定任何特定目标土地以进行土地项目收购。

  于2009年末,明发集团尚未动用的全部上市所得款项(包括计划供马鞍山项目使用)约20.81亿港元,已存放于银行作为短期及储蓄存款。

  对于上市后的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的发展战略,明发集团表示,将维持一贯的审慎投资及发展模式,并因应市场步伐及状况,密切监察及不时调整本身的投资及发展策略。

  明发表示,集团将继续集中业务于发展最迅速的泛长三角洲地区,以及那些将会或预期其于未来三至五年内将会成为中国重要商务或商业中心的地方或县市。

  在拿地方面,明发表示将保持严谨的态度参与招拍挂或收购途径建立土地储备,目标为在天津、成都、江苏、渖阳、上海及北京等地以合理价格收购更多土地。

  此外,明发亦会积极行动及把握机会,就不同城市及地点的任何城市重建或重新发展计划与相关中国政府部门进行主动接触、讨论及订立谅解备忘录。

  目前,明发已与有关政府机关就城市重建及重新发展计划订立七项谅解备忘录。其中,三项谅解备忘录于2009年前已签订,一项于2009年签订,余下三项于2010年4月20日前签订。

  为了多元化扩阔及稳定收入来源,明发还将继续分配约30%的商用物业作为集团将会持有的投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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