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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监局:4月20日起严管个人房贷
作者: 见习编辑 童妍     时间: 2010-04-21 00:58:46    来源: [ 观点网 ]

在办妥二手房贷款中所对应房产的抵押登记、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前,不得向借款人发放二手房贷款。

  观点网讯:日前,北京银监局下发《关于加强辖内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银行在4月20日后办理二手房贷款及个人抵押消费贷款业务时,必须严格执行“抵押在先,放款在后”的新流程。

  《通知》要求,银行在办理二手房贷业务中,必须严格执行“抵押在先、放款在后”的制度,在办妥二手房贷款中所对应房产的抵押登记、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前,不得向借款人发放二手房贷款。

  为了遏制高房价,从4月初开始,各地银行开始明显的收紧贷款政策。北京市银监局这次共重申了四项规定,包括二手房贷款要严格执行先抵押后放款;严禁向非住宅项目发放个人按揭贷款;防范购买多套住房,并向不同银行申请多笔房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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