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保监会4月20日召开一季度保险监管工作会议通气会,明确表示保监会将本着审慎监管和稳步推进的思路,坚持“三不”原则,适时出台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办法。在办法出台前,未经批准,保险公司严禁投资相关领域。
4月13日,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曾表示,保险资金将不允许投资居民住宅、不允许参与房地产开发、不允许直接投资商业房地产等项目。
此前亦有消息人士透露,保监会将要求保险资金不得控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并明确直接股权投资只能动用保险公司自有资本金及负债期限十年以上的责任准备金等保险资金。
据透露,被允许可投资的不动产范围包括:直接投资,可投自用、办公以及与保险相关的医疗、养老等物业;间接投资,可投房地产信托基金等公开发行产品。
据悉,自从新《保险法》颁布,保险公司纷纷涉足不动产。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我国保险业总资产为4.1万亿元,如果以10%测算,将有4000亿元的资金可投资包括基础设施在内的不动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