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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穗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作者: 见习编辑 李娟     时间: 2010-04-19 00:51:16    来源: [ 观点网 ]

工商银行16日率先宣布开始正式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农、中、建、交四大银行随后表示,目前正在研究实施细则。

  观点网讯:国务院于4月14日颁布包括二套房贷首付最低50%等政策的“新国四条”,要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高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据媒体报道,目前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多家银行已针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展开行动。

  国务院4月14日颁布的差别化税率要求,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政策一出,工商银行16日率先宣布开始正式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新签订合同和审批的个人住房贷款实行新规。农、中、建、交四大银行随后表示,目前正在研究实施细则。

  上海方面,工行以16日中午12时为界叫停贷款审批的。有知情人士称,“以前有一些并不符合规定的贷款申请,银行还是可以接受的,首付可以给到三成,利率方面即便不能7折,还能打擦边球给到7.1折。但16日12点前批出来的,还是照旧执行,12点之后的待审批贷款,就打回去不再接受审批,要么就完全按照首付最低五成的比例来操作。”

  首套房如何界定,也成为众多购房者关注焦点。上海一银行界人士称,由于政策收紧,目前上海对首套房的界定也日趋严格,有的购房者曾经够买过房产,但还清了所有贷款,依然不能享受首套房优惠。“还有更严的,哪怕曾经有过贷款记录,名下并没有房产的购房者,很可能都被排除在首套购房优惠范围之外。”

  据了解,上海各银行二套房审批将从4月19日开始全面收紧。

  广州市不少银行称16日就已接到总行通知,按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新规办理房贷业务。有广州银行明确表示,对于之前贷款申请已获得批复但还未放款的购房者,也将适用新规。这意味着,在近期刚申请贷款购买二套房的市民,不仅要补足首付,贷款成本也将大幅增加。

  广州市某工行个贷工作人员就明确说明,不仅是新申请的、之前申请未批的贷款,甚至是已经批准但还未放款的贷款,都将参照新规执行。不过,与上海不同,对于二套房的界定,广州工行认为,若首套房贷款已经还清,再购房就不算二套房。

  广州市也有部分银行尚未执行新规,如中信银行个贷部工作人员表示,房贷规定暂时还未调整,但该行也将于周一开会确定房贷的执行规定。

  北京多家银行表示,考虑到局部地区楼价过高,部分银行将根据具体情况在局部地区停止对二套房放贷。

  在此政策未出之前,相关部门已经放出风来,要求各银行从第二季度开始,进一步严格执行二套房的相关规定,而对于局部地区房价过高的,银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停止对该区域部分二套房的贷款。

  但是,到4月16日为止,二套房首付50%以上的房贷新政尚未在北京市银行层面具体实施,各银行正在等待总行下发正式文件,具体何日起执行还要看中国人民银行或银监会的规定。

  近期北京市银行层面在操作层面已经收紧了二套房贷款政策,比以前要严格很多,基本上没有了可操作的空间。比如之前贷款买过房但房贷已还清的,再贷款买房可以当做一套房放贷,享受房贷政策优惠,但现在不论是否还清贷款,都按二套房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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