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一 随时可向过会企业发放发行核准文件
发言人表示,按照之前“改革方案于6月5日结束征求意见并正式发布后,即会安排新股发行”的部署,证监会可以随时向过会企业发放发行核准文件,发行人可自主选择刊登招股说明书的时间,从招股说明书刊登到网上申购,有7个工作日左右的间隔,而技术系统的准备并不影响企业刊登招股说明书。
据悉,按照相关安排,交易所可能在6月下旬前发布相关细则,完成系统测试。
热点二 网下配售锁定期调整和存量发行可期待
针对正式发布的新规增加“适时调整股份发行政策,增加可供交易股份数量”的表述,发言人说,网下配售锁定期调整和存量发行符合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尤其是网下配售三个月的锁定期的调整,增加上市首日可交易量,是符合改革方向的。”
发言人阐释说,引入存量发行与不放松大股东股份锁定期并不矛盾,考查这个问题,应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切入。不放松大股东股份锁定期,是希望维持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在一定期限内的稳定性,进而降低公司经营管理的不确定性,保证业务的可持续性。“假定某公司大股东持股占70%,通过存量发行卖掉 10%的股份,就既可以实现存量发行,又不改变控股关系。”
热点三 报送封卷材料系日常工作
有报道指证监会近期通知已过会未发行公司报送封卷材料,对此,发言人澄清说,报送封卷材料属于证监会的日常工作,“一直都在发生,只是现在大家有重启IPO的预期,所以被放大了。”
他说,由于企业提交的发行申请材料自审计截止日起有6个月的有效期,因此只要存在材料过期的情况,监管部门都会要求企业补充材料。当行业、市场发生变化的时候,在审企业也要补充材料。
发言人表示,IPO暂停期间,可能存在部分在审企业财务状况发生变化,指标不再符合要求,从而拿不到发行核准的情况,由于企业正在陆续补充材料,目前尚不清楚30多家过会企业中不再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数字。
热点四 改革重点难点是买方约束
本轮发行改革的预期结果之一是淡化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窗口指导,发言人指出,历史上从市盈率角度所作的具行政色彩的窗口指导不会继续,而会代之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进行指导。具体而言,就是要在发行过程中关注发行定价机制是否合理——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即加强买方约束,也体现在这个过程中。
他表示,买方约束能否充分实现,决定着定价市场化机制的逻辑是否通顺;约束力量是否真正存在,决定市场机制是否真正发挥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投资者坚决反对企业圈钱,既是有益的觉悟,也是对市场的贡献。
热点五 强化“高报不买”责任追究
对于在之前询价制过程中为市场深恶痛绝的高报不买行为,发言人强调,发行改革对询价对象行为提出了进一步要求,通过改革,承销商会更加重视充分了解询价对象的想法,严肃对待拟发公司的价格发现工作。
热点六 中止发行可多次但要慎重
新规提出“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发言人解释说,企业在拿到发行核准后,有6个月发行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可以中止和恢复发行,而且从理论上说,可以多次中止、多次恢复。“但承销商要考虑自己的市场声誉,发行人也要关照自己的市场长期表现,所以要搞清楚发行价不能取得一致的原因是什么, 要慎重对待中止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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