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中,我们时刻不能忘记:市场只相信价格,不相信成本。
在观点新媒体举办的“2009城市观点论坛武汉行”上,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陈淮主任在谈论未来的房价走势时表示,现在的重置成本处于一个下行的通道当中,重置成本的下降让房价回升失去了客观基础,因此未来房价上涨并不现实。“请听好,与供求关系变化无关的因素在左右着房价,这句话很重要。”演讲中,陈淮多次向在场的嘉宾强调了这句话的重要性。
兰德咨询有限公司总裁 宋延庆
对此观点,本人不完全赞同,理由有四:
首先,陈淮主任的观点显然有悖于不同的房价影响因素的权重关系。影响房价的主要因素很多,诸如供求关系、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变动情况、居民的居住水平和居住结构情况,还有国际国内形势、政治和产业政策、法律环境、技术、资源等。在各种影响因素中,对房价有直接和较大影响的是经济基本面和市场供求关系。
大家经常谈论的“房价收入比”其实只是衡量房价高低的显性指标,其反应的还是供求关系。当然,项目成本也是房价的直接影响因素,而且我们也不否认,随着房地产重置成本的降低,低成本的新盘将会对先前高地价获取的存续项目构成极大的挑战,这必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房价上涨,但与市场供求关系相比,重置成本降低的影响度显然要小的多,而且也必然遵循一个基本的因果逻辑:重置成本降低→房价上涨趋势减缓→购买力增加→存货量减少→供求关系改变→房价上涨。在市场经济中,我们时刻不能忘记:市场只相信价格,不相信成本。例如,某项目的开发成本是5000元/㎡,如果市场只能接受的价格是4500元,那么你只能卖4500元;如果市场可以接受的价格是8000元,那么你完全可以卖8000元。这不是道德不道德、暴利不暴利的问题,而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要义。
二,所谓“重置成本已经下降”这一前提也并不存在,至少还没有得到充分验证。房地产成本由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配套设施费、建筑安装费、开发间接费、营业费用和其它费用等八类费用构成。各类费用占项目成本的比例在不同城市和不同项目上
有较大差异,以三线城市山东临沂市为例,近日,该市建设局发布了中心城区高层商品房开发成本,各类费用占项目成本的比例区间如下:
土地费用:占7.59%到31.37%
前期工程费:占6.35%到9.58%
配套设施费:占5.5%到7.26%
建筑安装工程费:占36.85%到52.82%
开发间接费用:占7.68%到10.59%
各类税费及附加:占9.34%到10.39%
·土地增值税全额征收 房企资金链再受困? 09/05/21
·绿城确定回购4亿美元债券时间 09/05/21
·标普上调中新地产评级至CC 展望负面 09/05/21
·保利80亿非公开增发方案过会 09/05/21
·广州保障房土地储备将单独管理 09/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