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G30
中原地产两员工承认行贿及受贿罪

  将逾六成佣金收入分予在买卖中提供协助的经理,涉款逾9000元。

  观点网讯:3月19日,据外媒消息指出,香港中原地产一名前地产女代理及一名前分行经理行贿及受贿案在昨天(18日)东区法院开审,两人已认罪。

  消息指出,中原地产一名前地产女代理及一名前分行经理,分别被控行贿及受贿罪。两人已于昨天在东区法院认罪,获准保释等候社会服务令报告,案件押后至下月3日判刑。

  据了解,女代理涉违公司规定,在一单贝沙湾单位交易中,将逾六成佣金收入分予在买卖中提供协助的经理,涉款逾9000元。

  资料显示,去年年底中原地产前工商铺董事总经理陈雁楼承认4项行贿及欺诈控罪,包括2005年和2006年间,向何伟中共提供140多万港元的利益,作为利丰选择中原作为代理人的报酬。以及在2006年向中原讹称要向一家投资公司支付合共27.5万元的"物业介绍费"从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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