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酒店管理根据租赁协议于截止2009年6月30日财政年度应付的最高年度总金额将不超过2,500,000港元。
观点网讯:20日,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间接全资子附属公司新世界酒店管理与新世界大厦就租用该物业订立了一项租赁协议,为期2年5个月及5,由2009年1月1日起至2011年6月5日止。
公告显示,物业是香港皇后大道中18号新世界1期36楼总建筑面积为5,884平方尺的部分楼面。新世界酒店管理根据租赁协议于截止2009年6月30日财政年度应付的最高年度总金额将不超过2,500,000港元,而截止2010年6月30日及2011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每年应付的最高年度总金额将不超过5,000,000港元。
公告还显示,除租赁协议外,该公司亦与新世界大厦就下列写字楼物业订立现有租赁协议:香港皇后大道中18号新世界大厦1期9楼901-910室和33楼总建筑面积为1,296平方尺部分楼面以及34楼建筑面积为4,937平方尺部分楼面,为期分别为两年、两年、三年。
该公司表示,订立租赁协议旨在租用该物业供新世界酒店管理用作写字楼用途,该协议按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进行,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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