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上海市委、市政府于2014年7月7日下午召开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座谈会,会上发布了《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主要目标是经过3-5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除国家政策明确必须保持国有独资外,其余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解决同业竞争、大集团小企业、国企持股集中度和上市公司市值四点因素是选择国企改革公司的主要逻辑。目前上海本地股国企改革中的资产注入等工作已陆续进入实质操作阶段。未来国资重组预计将主要集中在股权交易层面,即国有股份的退出或者引入其他行业国有股份以实现转型。
对行业影响:
1.上海地方国资国企整合所带来的投资机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今年7月7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召开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座谈会,会上发布了《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主要目标是经过3-5年的推进,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除国家政策明确必须保持国有独资外,其余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若干意见》从上海实际出发,明确了“要求与目标、形式与途径、比例与结构、激励与持股、对象与程序、评估与保障”六个方面的问题。
其中,“要求与目标”方面,要以发展公众公司为主要实现形式,实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优化国资布局结构、以及除国家政策明确必须保持国有独资外,其余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与途径”方面,强调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实现整体上市。推进竞争类企业主营业务资产、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竞争性业务资产上市。探索建立特殊管理股制度,试点设立优先股。
“比例与结构”方面,首次提出了要国有资本管理公司保持国有独资;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国有企业保持国有全资或控股;战略性新兴企业等保持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一般竞争性国有企业有序进退、合理流动。“激励与持股”方面,则是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整体上市企业集团的经营者、技术管理骨干实施股权激励;竞争类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革后可实施股权激励。
“对象与程序”方面,《若干意见》从集团下属企业改制重组,一般由集团公司决定。由集团公司批准的持股方案,报本市国资监管机构备案。重点并择优选择能够在技术、管理和资源上形成互补、协同和放大效应的战略投资者。而“评估与保障”方面,则强调要规范财务审计和企业价值评估。平等保障相关利益主体合法权益。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细化落实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等。
2.本次《若干意见》主要政策及其影响
首先,我们认为,《若干意见》中要实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优化国资布局结构、以及除国家政策明确必须保持国有独资外,其余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将使国有、集体、非公有等资本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的出现成为可能,并将极大地放大国有资本、促进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同时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之间的取长补短。
其次,《若干意见》中强调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实现整体上市。由此,未来几年上海国有企业中的竞争类、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中的竞争性业务资产将加快上市进程。
第三,《若干意见》首次提出了对国有资本管理公司、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国有企业、战略性新兴企业、一般竞争性国有企业不同的控股和股权结构处理。我们知道,上海国有资本管理公司主要是上海国际集团等;而功能和公共服务类国企如上海地产集团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则是上汽集团等。《若干意见》的出台将推动上海国资有序退出竞争性领域。
第四,《若干意见》也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整体上市企业集团的经营者、技术管理骨干实施股权激励。我们认为,这体现出上海国资市场化重组的核心是聚焦产业链;而高新技术企业的股权激励将更容易实施。
第五,《若干意见》规定,集团下属企业改制重组,一般由集团公司决定。重点并择优选择能够在技术、管理和资源上形成互补、协同和放大效应的战略投资者。这将给予国资下属企业改革一定的自主权;同时,上海国资整合强调产业链的协同效应而不仅仅是为了获得资本。第六,《若干意见》强调要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细化落实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等。这些规定将有力地保障国资改革决策合法、有序进行,防止国资流失;同时也给予企业家更多的创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