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人董事徐闵女士因华南城控股清盘事件受关注,但董事会认为不影响其职务能力。
观点网讯:8月13日,阳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布公告,宣布管理人董事资料发生变更。恒基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基金的管理人,其独立非执行董事徐闵女士因涉及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68)清盘事件而受到关注。
此次变更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l)条及第13.51B(2)条进行。徐女士自2023年1月6日至2025年7月14日担任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8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向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颁布清盘命令,该公司主要从事中国内地的大型综合物流及商品交易中心的开发与经营。
徐女士已确认,除上述情况外,并无其他资料需要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规定披露,且她不知悉任何其他须提请管理人或阳光房地产基金的基金单位持有人注意的资料。董事会经审查后认为,上述事件对管理人或阳光房地产基金并无任何影响,亦不会影响徐女士履行其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务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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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