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联合体与金科48.7亿瓜分重庆大竹林4地
来源: [ 观点网 ] 时间: 15-07-14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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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和香港置地联合体分别以11.8亿和12.6亿拿下两宗,另两宗地则由金科分别以13.42亿和10.9亿竞得。
观点网讯:7月14日,重庆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的4宗土地入市,龙湖和香港置地联合体分别以11.8亿和12.6亿拿下两宗,另两宗地则由金科分别以13.42亿和10.9亿竞得。
龙湖联合体分别以14.1%及12.11%的溢价率摘取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标准分区O02-2、O02-5、O20-2号宗地及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标准分区O02-4、O03-2、O22-7、O22-8号宗地。
金科以13.42亿底价摘取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标准分区O23-1、O23-5、O23-10、O23-11、O28-10、O28-11、O28-12、O35-4号宗地之后,又以10.9亿底价获取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标准分区O20-6、O20-7、O20-8、O20-9号宗地。
其中,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标准分区O23-1、O23-5、O23-10、O23-11、O28-10、O28-11、O28-12、O35-4号宗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占地约232.9亩,最大可建筑面积为390377平方米,容积率为2.5,起拍总价超13亿,楼面地价为3438元/平米。
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标准分区O20-6、O20-7、O20-8、O20-9号宗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占地约181.4亩,最大可建筑面积为362859平方米,容积率为3,起拍总价超10亿,楼面地价为3003元/平米。
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标准分区O02-2、O02-5、O20-2号宗地用途为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占地约283.8亩,最大可建筑面积为281870平方米,容积率为1.5,起拍总价超10亿,楼面地价为3669元/平米。
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标准分区O02-4、O03-2、O22-7、O22-8号宗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占地约238.8亩,最大可建筑面积为357722平方米,容积率为2.2,起拍总价超11亿,楼面地价为3142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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