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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四项目委托嘉凯城进行后续开发、管理

来源: [ 观点网 ]      时间: 15-07-13 21:01

嘉凯城与国大集团就地产开发、物业经营、酒店管理达成三项委托开发与管理协议。交易将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

  观点网讯:7月13日,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公告,称其与与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房地产开发、商业物业经营、酒店管理等方面签署委托开发、管理协议。

  据公告,国大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南通浅水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台国大镕丰置业有限公司分别将浅水湾·名门世家、国大·容园房地产项目委托嘉凯城进行后续的开发、管理并支付后者200万元委托费用。

       与此同时, 国大集团将其持有的新昌世贸广场有限公司51%股权委托嘉凯城进行管理,每年支付后者30万元托管费;嘉凯城控股子公司湖州太湖温泉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投资的湖州太湖雷迪森温泉度假酒店委托浙江国大雷迪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管理期限为10年。

  公告指出,国大集团为嘉凯城控股股东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系持有嘉凯城18.6%股权的第二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嘉凯城年内已向国大集团支付委托贷款利息966万元;向浙商集团支付委托贷款利息11,963万元。

  嘉凯城认为,本次关联将有效发挥公司与股东在房地产开发、商业物业经营、酒店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发稿:实习生 喻晨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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