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整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4月15日起实施
来源: [ 观点网 ] 时间: 15-04-09 16:43
评论
调整最高贷款额度的新规将从4月15日起实施。此外,上海还将从5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观点网讯:4月9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新政,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
同时,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做相应调整。
二手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年限也将做调整,6年至19年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由不超过15年调整为35年与房龄之差。
据了解,上述调整最高贷款额度的新规将从4月15日起实施。此外,上海还将从5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根据通知,职工连续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不再设定房租收入比限制。
租房提取限额也得到进一步明确,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对租住其他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暂定为2000元/月。
新规还简化了租房提取条件。对租住其他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申请人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即可,无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纳税证明等资料。为方便职工办理无房证明,《通知》规定申请人也可通过授权委托方式由市公积金中心集中代为查询办理。
调整后提取方式上仍采用转账方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明确凡符合条件的提取申请人通过“一次申请,一年有效,次年复审”的方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申请人要求定期将提取资金划转至其名下指定账户。
最后,还将建立单位集中批量办理新机制。对由单位提供租住房的,单位可按规定提供相应证明后申请集中批量办理。
复星叫板阿里 豫园商城小贷公司“玩转”互联网金融?
2015-04-09 00:54
中国版两房起步 住房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幸福时光”
2015-04-09 00:52
阿里影业获母公司注资 马云再奏娱乐产业链狂想曲
2015-04-09 00:50
铁狮门的“中国生意” 与人寿、平安和万科竞逐美国馅饼
2015-04-09 00:47
融创前三月销售145亿 融绿新政后一周成交11亿
2015-04-09 00:45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
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com.cn(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