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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禁止开发商披露购房者信息 2015年全面实行

来源: [ 观点网 ]      时间: 14-12-22 09:11

东莞市将于2015年起全面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根据规定,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者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观点网讯:12月22日消息,广东东莞市房产管理局称,该市将于2015年起全面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根据规定,开发商将不得对外披露购房者信息。

  据了解,2015年1月1日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和竣工验收合格进行现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一律采用新版《示范文本》。与旧版合同相比,《示范文本》规定的新版合同区分了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两个版本,为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有效的合同依据;同时取消了买方存、房管部门存、开发企业存等字样。

  《示范文本》在交付具体条件上要求,增加查验房屋环节,对商品房质量问题进行细化,包括从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到房屋质量、装饰装修及设备设施,再到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标准,均予以细化。

  《示范文本》增加了质量担保条款。具体而言,预售合同特别约定了如果开发商不承担质量保修义务,必须由另一家单位来承担连带责任,这另一家单位可以是开发商的股东或者关联公司。

  《示范文本》规定,新的预售合同约定了房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明确合同解除情况下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因出卖人原因解除合同的,应当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及利息,同时支付违约金。

  同时,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者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这有利于有效遏制买受人个人隐私不受披露或者非法使用,最大限度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中原地产最新报告称,刚过去的11月,东莞住宅新增82万平方米,环比上涨3%,同比上涨14%,继上月大幅放量后,本月东莞住宅新增再次创下2008年以来同期高位。踏入今年最后两月,在目前房企业绩不尽人意下,为在年底冲刺今年业绩量,众多项目扎堆入市。

发稿:见习编辑 钟凯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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