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4月1日宣布,郭君已自4月1日起获委任为公司执行董事,同时刘晓兰在2014年3月31日的服务合同届满并已退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资料显示,郭君,52岁,宝龙地产执行副总裁,其负责公司的营运管理、开发建设、技术管理、营销管理、决策组织工作。先后在浙江省建设总承包公司、中润集团、中南房地产集团任总裁。其在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工民建本科毕业、日本建设省大学研究生班建设经营管理专业毕业,为国家首批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工程师。2007年6月至2009年1月期间,郭君任宝龙地产执行副总裁,并在2011年1月再次加盟该公司。
根据公告,郭君已就其委任为执行董事与宝龙地产订立服务合同,任期自2014年4月1日生效至2015年10月13日。郭君的任期将直至该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止,并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于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告退及膺选连任。郭君有权就担任本宝龙地产的执行董事收取董事袍金每年24万元,且获董事会酌情发放应付花红。
在本公告日期,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涵义,郭君在44.4万股宝龙地产股份(即根据宝龙地产股份奖励计划在2013年6月6日获授的44.4万股未归属股份)中拥有实益权益。
此前3月12日晚间,宝龙地产披露2013年报显示,该集团于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总收益为人民币72.57亿元,较2012年增加约23.6%,主要是由于物业销售之交房面积及单价增长所致。核心盈利(即不包括应占投资物业公允价值收益利润之年内利润)约为10.02亿元,较2012年同期上升约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