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并提高治理水平,公司在深刻吸取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证券部专业人员配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010年12月,公司董秘张伟华辞职,董秘由董事副总裁李伟代理。虽然公司一直积极物色董秘人选,但直至发生此次信息披露违规事件,董事会仍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不足。2012年8月,公司聘任刘登华为董事会秘书,解决了董事会秘书长期空缺的治理问题,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整改时限:已完成
2、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发布流程,要求各部门在对外发布信息时,应先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发布。对外发布信息内容涉及公司不应披露的敏感信息时,董事会秘书有权要求发布信息部门进行修改或退回该信息。董事会秘书在审批环节明确信息发布范围(内部OA、集团网站),信息发布环节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布范围与审批范围一致。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整改时限:持续
3、严格履行审核义务,认真核查信息披露文件加强对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在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严格履行审核义务,对提供的信息披露文件核实真伪(有原件必须核对公告稿是否与原件一致),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整改时限:持续
4、加强对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公司将吸取本次信息披露违规事件的教训,组织编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行为规范指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指引》,加强对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重大信息保密意识、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意识,杜绝信息泄露或信息披露违规事件的发生。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整改时限:2012年10月15日
5、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公司在信息披露违规事件发生后,意识到公司须在后续工作中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严格要求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2012年3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控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2012年7月,公司聘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的咨询机构,协助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的开展。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整改时限: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