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ST南纺9月24日公告,公司拟终止与江苏嘉华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东湖花园住宅小区”项目。
公告披露,东湖花园住宅小区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东湖路,该地块28480.5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为9438.44万元。
1999年7月21日,*ST南纺与江苏嘉华达合作开发“东湖花园住宅小区”项目,并负责筹措从立项到销售完毕所需要的全部开发建设资金,而江苏嘉华负责小区的开发建设、销售和管理工作。
*ST南纺按全部投资额的2%向江苏嘉华支付管理费,该小区建成销售后,清算产生的收益及剩余资产归公司。然而,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发完毕。
*ST南纺认为,由于投资周期过长,同时因“东湖花园住宅小区”项目受宏观调控影响,前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且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故决定终止该项投资计划,同时将不再享受“东湖花园住宅小区”项目的一切收益。
公司表示,终止该投资有利于公司收回现金,转移投资风险,并实现收益,预计将对公司2012年度报表净利润产生重要影响。
公告披露,*ST南纺已分得“东湖花园住宅小区”项目收益补偿款9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