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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3月挂牌5宗地 番禺流拍宅地加价重推
作者: 劳蓉蓉     时间: 2011-02-18 09:56:41    来源: [ 观点网 ]

其中4宗为琶洲总部经济商务地,另一宗则是去年因无人竞价而流拍的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名人山庄)地块。

  观点网讯:2月17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今年首个卖地公告,将于3月24日挂牌出让5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此次挂牌的5宗地块,其中4宗为琶洲总部经济商务地,另一宗则是去年因无人竞价而流拍的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名人山庄)地块,而此次重拍地价比去年高出2200多万。

  资料显示,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名人山庄)地块,占地1077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8012平方米,容积率1.8,为纯住宅用地。底价从去年的41500万元升至43729万元,楼面地价2603元/平方米。

  另外,同场出让的4宗琶洲总部经济商务地,总出让宗地面积68334平方米,超价最高为59463万。

  4宗地块块出让条件为:(1)地块为总部经济用地,竞买人申请该总部经济用地时,应承诺取得总部经济用地后的经营期限不少于10年;异地企业在取得总部经济用地后2年内应将总部迁入广州,在总部迁入广州后的下一年度在广州地区的纳税额应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并应按土地成交价格的50%提供履约担保。

  (2)该总部经济用地原则上10年内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政府可按照原土地成交价与建筑物重置价之和收购。政府放弃收购的,用地单位方可转让,但应按转让时相应用途基准地价的50%补交增值地价。

  (3)该总部经济项目的办公用途物业(含自用和出租)应整体确权,不得分割预(销)售,但可分割转让给其他总部企业。总部企业项目建成使用后自用率不得低于70%。超出自用率、用于出租的物业,应优先出租给其他总部企业。

  另外,每幅商务地还都规定了一定的拿地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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