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15日晚,首创置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首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昨日与汇丰银行订立认购协议,协议内容为发行11.5亿元人民币2014年到期的有担保债券。
公告内容显示,此次发行的债券利率为每年4.75%,结算日期为2011年2月21日,每半年支付一次。
首创置业将为此次发债提供担保。所得款项净额将于发行日用作为利息储备账户提供资金,及于将来当合适机会出现时作为可能收购的资金及一般企业和营运资金用途。
据悉,该债券将不会出售给香港人士,也不会配售给集团关连人士,也不会于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及并未获得评级。
汇丰为此次债权发行的唯一牵头经办人兼唯一账簿管理人,而联席经办人为德意志银行。
此次人民币债券的发行成功,意味着首创置业将成为首家在内地以外发行以人民币计价兼结算债券的内地房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