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7日,深圳市住建局首次回应保障房终审结果网络质疑称,于2010年最后一天公示结果,是为了于2010年内尽快落实深圳市住房保障政策,让终审的初步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深圳住建局表示,上述举动确实考虑尚欠周到,将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改进。但否认于节假日期间开始公示有回避监督的意识。
针对终审结果不公布合格者收入状况方面,深圳市住建局表示,截至2010年12月30日,尚未收到大部分异地证券结算公司的数据,有700辆车未完成价值评估,因此12月31日未在公示中提及资产状况。
“目前的证据和材料显示,申请人住宅均为借住。”深圳住建局针对质疑“住豪宅者过终审”的问题进行回应。
同时,深圳住建局续称,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在成功申请后,应在签订协议前退出目前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此前,2010年12月31日,深圳住建局公布《关于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及相关事项的通告》称,将于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14日公示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结果,同时公布终审合格家庭及单身居民名单。
随后,网络质疑上述名单,包括终审结果公示日期、名单未涉及合格者财产和收入信息、部分通过申请者居住上好住宅小区、涉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申请人通过终审,以及名单有现居保障性住房的合格者。
公示的第五天,深圳市住建局再次发布保障房新的终审名单,新名单列出2008年、2009年申请者的家庭人均收入,2009年12月31日存款及理财产品市值、证券市值、商业保险市值、房产、车辆等情况,以及把50名申者的“终审结论”由“同意购经济适用住房”改为“待定”。